北京封闭妓院(1949年) |
进入贴吧参与讨论 |
|
Http://www.uname.cn 2006-11-15 18:33:00 点击数:
双击滚动 |
关键字:1121 |
|
|
这些受害妇女“抹净铅华面,还我旧时装”,在教养院里学跳秧歌舞。
妓院是摧残妇女、侮辱妇女人格、传染性并危害健康的场所。为解放救妓院的妇女,解决这一社会问题,1949年11月21日,北京市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:立即封闭妓院。21晚,由北京市政府下令执行。干部、公安人员共2400多人出动,将全市237家妓院全部封闭,450名妓院老板被逮捕,送法院依法审判。1286名妓女被收容。封闭妓院后,被收容的妓女被分别送往8个专门为她们而设的教养院,以帮助她们改造思想,医治疾玻继北京封闭妓院后,上海、天津、南京、石家庄、郑州、兰州等各大中城市先后采取措施封闭妓院,并成立教养院或工厂,帮助妓女转行就业。卖淫在全国被取缔。 |
|
|
|
|
|
|
|
上述资料仅供参考,如果发现我们的数据有遗漏之处请告诉我们! 参与讨论和修订资料 |
【返回上页】【发给好友】【加入收藏】 |